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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上海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
发表时间:2006-05-23

 

社会福利事业,是指国家和社会为老年人及其他需要帮助者建立的各种设施和服务体系。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划和具体的管理工作。

2005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海的养老服务取得了比较快的发展,养老设施建设加速发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得到鼓励,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初步缓解。已经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福利服务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出台优惠措施。2005年,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劳动保障局、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厅转发。《意见》从财力保障、审批下移、用地规划、就业贷款、医疗服务、助老补贴方面提出了18条优惠措施,为“十一五”上海养老福利事业的加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养老床位建设。从2005年开始,为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本市每年将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年内,完成市府实事新增养老床位10094张,因注销、变更等因素,净增床位9393张。至年底,全市养老机构474家,养老床位总数达49529张,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9%。其中,市、区县级机构29家,床位6288张,占总床位的13%;街道(乡镇)级机构214家,床位17674张, 占总床位的35%;社会办机构231家,床位25567张, 占总床位的52%。大大超过“十五”期间每年新增2500张的发展速度,较“九五”末的28454张养老床位,有了74%的增幅。

居家养老服务。2005年,市民政局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老年人的不同年龄制定了不同的补贴标准,进一步扩大了困难老人补贴的覆盖率;同时,对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和资金结算、相关工作经费、分级评估以及服务补贴带入养老机构等事项制定了相关规定。结合中欧养老服务评估项目,对本市现有的评估参数进行了修改,在部分区县开展试运行,并对评估人员开展了培训。至年底,全市233个社区助老服务社的养老服务人员18773名,共为54776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其中,享受服务补贴老人39355名,占72%;自费购买服务老人15421名,占了28%。共落实政府服务补贴资金4839.64万元。超额完成为5万名居家老人提供服务的市府实事项目购买任务,服务内容已从日常生活照料逐步向精神慰藉拓展; 现有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83个,日托老人2108人。全市已基本形成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各区县民政局、各社会福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文明行业创建的有关文件,领导重视,制定标准,强化监督,提高管理,推进了文明行业创建水平。2005年,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和本市的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在社会福利机构中开展了“以创建文明行业为抓手,以让老年人满意为目标”的“行检行评”活动,使本市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经市有关部门考核,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文明行业得分为83分。

救助管理。2005年,本市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通过成立救助管理社工站,开展社工小组试点等措施,使全市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同时也方便了对救助对象的救助。从2003年8月1日到2005年12月31日,全市20个市、区县两级救助管理站共接收救助对象6199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