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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命名表彰 “全市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发表时间:2005-05-09

 

沪民监发20051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命名表彰

“全市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基层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民政部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一系列要求,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市民政系统的行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市民政局决定,命名黄浦区老年公寓等55个单位为“上海市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并予以表彰。

 

这次命名表彰的55个行风建设先进集体,是全市700多个基层单位的优秀代表。他们当中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拓创新的婚姻登记处(所)和救助管理站,有脚踏实地、一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街道(乡镇)民政办、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有默默无闻、敬老爱老、热情服务的养老机构、军休所,有不畏偏见、爱岗敬业的殡葬服务单位、有重视行风建设、取得优异评议成绩的区县民政局。希望受表彰的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促进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民政基层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把行风建设纳入日常管理、融入民政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清正廉洁,扎实工作,把民政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附件:“上海市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病院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

上海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

上海市双拥活动中心

上海市益善殡仪馆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黄浦区老年公寓

黄浦区人民广场街道救助事务管理所

卢湾区市民求助中心

卢湾区瑞金二路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徐汇区长桥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科

徐汇区第二社会福利院

长宁区华阳路街道民政科

长宁区社会福利院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静安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普陀区民政局婚姻管理科

普陀区长征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闸北区临汾路街道民政科

闸北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虹口区新港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所

杨浦区四平路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杨浦区社会福利院

宝山区社会福利院

宝山区高境镇民政办公室

闵行区婚姻登记处

闵行区社会福利院

嘉定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浦东新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浦东新区梅园新村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浦东新区社会福利院

南汇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南汇航头镇养老院

奉贤区南桥镇江海敬老院

奉贤区殡仪馆

松江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松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金山区殡仪馆

金山区干巷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科

青浦区民政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崇明县殡仪馆

崇明县新河镇民政办公室

浦东新区民政局

卢湾区民政局

静安区民政局

闸北区民政局

虹口区民政局

奉贤区民政局

松江区民政局

金山区民政局

崇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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