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市范围内的1-14周岁的弃儿(疑似)的生活照料、疾病救治工作,现因业务工作需要,招聘医生2名。具体要求如下:
任职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1-35岁,具有本市城市户口,身体健康。
要求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儿科专业毕业,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工作岗位描述:负责弃儿(疑似)的救治、验收、查房及病史书写等工作。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手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日至9月1日。
联系人:张晓慧 王珏
联系地址:卢湾区蒙自路430号4楼
邮编:20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