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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招聘简章
发表时间:2008-08-20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本市养老历史最为悠久的养老院,主要收养社会孤老、退休孤老、有家寄养老人和伤、残、智障人员现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医生(1-2人)

任职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老年性一般疾病能作出明确诊断,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并能承担老年康复工作的策划、实施。

 

招聘岗位二:护士(1-2人)

任职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能从事养老福利院卫生所护士日常工作。

 

二、应聘须提供的材料:个人照片,户籍证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三、报名时间: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15日

 

四、联系人:赵霞

 

五、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57822396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汇西路1172号

邮编:201600

电子邮箱:sifuli1172@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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