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促进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的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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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1-20     字体(

一、举办首届“上海公益伙伴日”

在民政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民政局于2011年11月25日至27日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了首届“上海公益伙伴日”活动。本次活动共有116家社会组织、企业和政府机构设立展位参展;举办“高峰论坛”、公益沙龙和公众活动25场;形成各类合作意向237项,内容涉及扶老、助残、济困、青少年服务、心理援助、环保等多个领域;签订28项伙伴合作协议,其中15项在闭幕式上进行了集中签约,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此外,伙伴日期间还设立了公益集市,开展了公募活动创意征集,发布了《上海公益伙伴宣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海市政协主席冯国勤、上海市委副书记殷一璀、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丁薛祥、上海市副市长姜平等领导视察了“伙伴日”现场,亲切会见了社会公益创业人才代表。上海市政协主席冯国勤、上海市副市长姜平、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陆颖、副司长徐建中以及国家民管局副巡视员王文等领导出席了伙伴日开、闭幕式活动。

首届“上海公益伙伴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和成效:

(一)搭建了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跨界合作、结为公益伙伴的平台。本次活动,共有7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家基金会、11家国内外知名企业、7家政府机构和人民团体设立展位参展,展示了社会组织、企业、政府部门通过结成合作伙伴回应和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模式,展示了近年来上海在慈善公益领域的创新实践,展示了社会组织、企业、政府部门希望三方之间形成更多、更紧密合作伙伴关系的愿望。各类组织和机构通过在伙伴日这个平台上的交流、互动和洽谈,形成了新的合作意向和合作项目。“上海公益伙伴日”成为一个推动慈善公益资源有效配置、推动跨界合作和社会协同的平台。

(二)开展了公益领域跨界合作、社会协同的理论研讨。本次活动,共举办各类论坛、沙龙和公益活动25场,参与者近3000人次,其中,境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有25人。境内外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企业代表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分别就政社合作、社企合作、社社合作、多方合作等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了跨界合作的经验,探讨了社会协同的理论。大家一致认为,只有跨界合作和社会协同才能更好地整合资源,回应社会需求,推进社会问题的解决。

(三)促进了公益理念的传播,打造了公益领域的新品牌。本次活动,有40余家全国及上海的新闻媒体对“伙伴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其中:纸媒报道50 篇、电视报道9 条、广播报道4 条、新媒体报道28 篇,网络转载新闻500 余条,谷歌搜索到8150 万条相关信息。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还把“直通990”民生服务节目直播间设在了活动现场。伙伴日期间,共征集到206份公募活动创意策划书1300人次参与了公募活动创意评选投票。伙伴日公益集市募集到爱心款项40244.80元。121名来自机关、企业、高校和社会组织的志愿者为伙伴日提供志愿服务,近万名市民热情参与伙伴日各项活动。由于伙伴日活动内容丰富,参与人数众多,媒体宣传有力,社会影响较大,“上海公益伙伴日”已成为上海慈善公益领域的一个新品牌。

二、开展《上海市募捐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募捐立法是2011年上海市地方立法正式项目。2011年3月起,在市人大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市民政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召开了部分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区县民政局、街道、居委会干部的座谈会,并书面征求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慈善公益组织和市人大代表有关议案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赴市财政局、税务局等单位调研捐赠票据,赴瑞金二路街道等四个街道调研社区层面募捐活动现状,赴南京调研江苏省慈善事业立法及实施情况。通过调研,形成了《上海市募捐条例(草案)》送审稿,于8月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市政府法制办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对《上海市募捐条例(草案)》送审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募捐条例(草案)》。

《上海市募捐条例(草案)》遵循“主体法定、活动备案、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政府监管”的基本思路,旨在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募捐主体,规范募捐行为,提高募捐活动的透明度,增强募捐组织的公信力,保护捐赠人、募捐组织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的扶持、服务和监管职责,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促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开展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活动

为了总结2009-2010年度本市慈善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成果,表彰在慈善领域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上海市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的要求,市民政局于2011年10月启动了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活动。

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办法》,明确了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选程序、监督机制等事项。根据评选办法,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设立爱心捐赠个人、爱心捐赠企业、优秀慈善组织、优秀慈善项目和慈善行为楷模等五个奖项。时间范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体现评选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专门成立由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人大、政协和媒体的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20人组成的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委员会,作为本次评选活动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查候选资料,通过评议投票确定表彰名单。

通过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宣传动员,截至11月底,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申报材料272份,其中爱心捐赠个人20份、爱心捐赠企业42份、优秀慈善组织40份、优秀慈善项目112份、慈善行为楷模58份。12月10日,评选委员会召开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审会,审定评选委员会工作规则,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各奖项的拟公示对象,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评审会邀请市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票,并邀请公务员局代表见证评选过程。为了提高评选活动的透明度,现场设立了微博直播点,通过新民网上海民政官方微博平台即时发布评审会相关信息。经评审,共有90余个组织和个人进入拟公示名单。下一步,将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和网上公示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对象进行表彰。

四、加强慈善公益组织能力建设

年初,召开部分慈善公益组织2011年度工作计划交流会,促进慈善组织之间的交流和协作。9月中旬,为应对2011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慈善事业面临的信任危机,召开了上海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建设研讨会,本市基金会负责人、部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共13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邀请著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王名和上海大学教授顾骏作专题报告,安排上海真爱梦想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市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代表进行大会交流,组织与会代表围绕如何从慈善事业发生的事件中吸取教训、如何加强慈善公益组织的公信力建设进行深入讨论。研讨会使慈善公益组织的代表深刻认识到加强公信力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通过加强和改进四个监督(自我监督、政府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推进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建设的路径。

五、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

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建设是一项通过方便市民奉献爱心、捐赠款物来开展帮困救助、援助灾区和推进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2011年,对全市社区慈善超市和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上海市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手册》,开展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工作人员培训,召开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规范化建设研讨会,在普陀区和浦东新区的五个街道、一个镇新建了195家居委会层面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目前,全市正常运作的慈善超市有110家,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有477家。

六、承办企业参与公益慈善行为实践研讨会

5月12日至13日,由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民政部港澳台办公室、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主办、上海市民政局、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承办的“内地与香港企业参与公益慈善行为实践研讨会”在上海双拥大厦举行,研讨会旨在鼓励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指导企业更好地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促进内地与香港开展慈善事业的交流,推进内地慈善事业的政策法规建设。

民政部、工信部、国资委、商务部、内地和香港的有关政府部门、慈善组织、企业和学术机构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上海市政协主席冯国勤、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行政总裁方敏生出席会议并致辞。研讨会上,香港社联介绍了开展“商界展关怀”活动的经验,与会人员交流了内地与香港鼓励和吸引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做法和经验,研讨了推动内地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民政部就《企业公益慈善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征询了与会者意见。

七、进行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调查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城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调查的要求,完成了对我市2008年和2009年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统计,内容包括慈善捐赠、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志愿者、政府慈善工作职能部门设置、财政支持慈善事业、慈善文化宣传以及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情况。8月26日,在民政部的支持下,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在安徽芜湖举办了首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活动。主办方按照规模、结构、贡献、可持续性这四个维度,从社会捐赠、慈善组织、慈善项目、志愿服务、政府支持、慈善文化6个方面对53个城市2008-2009年公益慈善事业进行综合考量,发布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排名。上海市在53个参与调查的城市中公益慈善指数综合得分名列第二。

八、积极支持开展上海市老年人住房适老性改造项目

支持和推动市老年基金会和中华仁人家园合作实施上海市老年人住房适老性改造项目。2011年底,该项目已在杨浦、闸北、黄浦、普陀、闵行等五区对40余户低收入老年人住房进行了适老性装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