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民政部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各方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市民政系统按照民政部门职责的分类定位,或参与配合,或联手推进,或牵头协调,全面深化发展各项民政工作。
一、救助帮困工作有效推进
2005年是本市社会救助政策调整较大、成效较为明显的一年。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从月290元提高到300元,并进一步扩大粮油帮困覆盖面;农村低保标准实现“两线并轨”,将海岛和郊区标准统一调整为年2340元。至2005年底,享受政府救济人员达到55万人。完善单项救助政策,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并实现低收入群体全覆盖,全年受助7.7万人次;教育救助范围扩大,并将救助责任主体调整为政府部门,全年有4.25万人受益;加强救助与就业联动,全年有3.59万低保对象实现就业。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参与,以全国召开中华慈善大会为契机,研究慈善事业发展,全市累计建立177个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全年两次组织开展支援兄弟省市受灾地区的扶贫济困集中募捐活动,接受捐款1284万元、各类棉衣被886万件;深入开展节日帮困送温暖活动,在2006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中,全市近130万人次受益;健全救灾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本市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参与制定并落实对外省市实施救灾援助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年救助乞讨人员近3万人次。
二、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大力发展
2005年是本市养老设施建设取得突破、为老服务受益面得到拓展的一年。加快养老机构建设,相关部门联合推出促进本市养老服务发展的“18条”扶持政策,全年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成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社233个,基本形成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为5.5万名老年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其中,3.9万名困难老年人获得政府补贴。开展独居老人关爱行动,以16.6万名独居老人为重点,落实“5+X”关爱措施,并新装老年人紧急呼叫装置1.2万户;组织协调为老服务工作,牵头落实了140万70岁以上老年人就医便利和公园、部分文化场馆门票优惠政策;新建、改建老年活动室400个;成功组织第三期上海老年知识分子支援西部地区的“银龄行动”;协调、配合老年教育、维权等工作。加大社会福利彩票工作力度,全年共销售12.35亿元,筹集公益金4.32亿元,其中本市市、区两级留用1.85亿元,创本市福利彩票销量、市场份额、缴税额三项历史新高。继续推进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和精神病人社区照料康复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2005年是本市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居村民自治继续深化的一年。参与推进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参与制定并落实扩大试点的各项任务,参与组织试点项目推进现场经验交流会、专题座谈会,跟踪、指导全市31个试点街道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扩大试点阶段性成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等7个规范性文件。拓展社区服务功能,规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机构建设,指导街镇统合“一门式”服务项目;探索推进社区服务热线与其他热线电话的联通、互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推进村务公开示范活动试点工作,完善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开展2006年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的调查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创建、市先进基层组织和个人评选等活动。
四、民间组织工作深化发展
2005年是本市民间组织培育力度加大、监管方式逐步完善的一年。加快培育工作,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及社区政务类、服务类民间组织,积极贯彻实施《基金会管理条例》,稳步开展涉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试点工作,探索对群众活动团队培育、指导和管理的办法。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社会团体295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554家,基金会67家。推动民间组织规范化运作,联合组织开展先进民间组织评选表彰活动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对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开展全市民间组织基本情况网上普查,建立了相关信息数据库。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市级975家社会团体、16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2家基金会开展了年度检查;全年受理举报、移送案件212件,对31家违法违规民间组织责令整改,对7家严重违法的民间组织给予行政处罚。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明显
2005年是本市双拥优抚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取得新突破的一年。拓展双拥工作社会基础,加强社区拥军优属、两新组织拥军优属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按照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抚恤补助标准,消除了在职和在乡、城镇和农村伤残人员补贴差别,大幅提高抗战期间入伍的老复员军人的定补标准。完成全市7000多名伤残人员的换发新证、套改等级工作。构建与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安置保障新机制,全面完成本市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做好军休和军供工作,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化,军供工作正规化建设稳步推进。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取得新发展
2005年是本市专项社会事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一年。
社工、社区志愿者(义工)发展取得新进步。在全市开展社会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试点,不断拓展社会工作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参与制定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规范、上海市在社区推进社会工作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义工)服务试点,建立49个经常性志愿者(义工)服务基地。
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市和7个区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婚姻管理信息化系统,推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的全面落实。探索开展收养家庭评估工作,对“事实收养”等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与试点。加强婚介机构管理。
殡葬改革与管理继续推进。认真开展殡葬服务市场整治工作,推行《殡殓服务告知书》、《殡殓服务申请书》、《代理委托书》的“三书制度”,联合推进规范殡葬中介市场。推行殡葬服务阳光收费,为低消费群体提供中心城区1000元以下、郊区800元以下的成套殡仪服务标准。
行政区划工作稳步开展。配合完成崇明三岛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慎重开展郊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参与推进市属农场行政管理属地化。组织开展省、县两级界线的检查和调研,做好界线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开展本市岛礁的调查工作,提出加强海岛地名管理工作意见,参与村镇体系建设研究,推进行政区划管理信息化建设。
福利企业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以依法经营和依法保障为重点,规范福利企业运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有关政策,缓解了本市在职不在岗残疾职工的生活困难。积极探索新时期福利企业发展的政策。
七、民政自身建设等其他工作进一步加强
2005年是先进性教育见成效、民政自身建设水平取得新提升的一年。组织开展了两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探索形成长效机制。全市民政系统首次创建成为“上海市文明行业”,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行风测评得分高于上年,继续保持全市前列。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截至2005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0条,全文电子化100%。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推进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工作,成立“民政专家咨询委员会”。认真办理“两会”意见、提案,扎实做好民政信访稳定工作。探索实践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化、精品化。此外,参与2007年世界特殊奥运会筹备工作,参与研究制订特奥会战略目标和工作步骤,参与举办在日本长野举行的2007年世界特殊奥运会的推介活动、市六届特殊奥运会“社区接待计划”和开闭幕式,参与筹办揭晓会标、主题和年度公益宣传片等各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特奥运动、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