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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民政工作发展报告书
发表时间:2007-01-01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政府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或出现其他特殊困难的个人和家庭进行救济和援助,以维护这部分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

 

2006年,本市社会救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要分类、有梯度、广覆盖、保基本”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现代化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较好地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较大贡献。

 

2006年底,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35.13万人,其中,发放粮油帮困卡对象10.57万人、发放粮油帮困券0.28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3.16万人;农村五保户5131人。

 

2006年,全市各级政府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资金11.43亿元,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73亿元,粮油帮困资金0.54亿元,协保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0.95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23亿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支出0.21亿元,医疗救助金0.77亿元。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  

2006年8月1日起,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00元提高为320元,这是本市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的第十次标准调整;本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340元调整为2560元,这是本市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的第五次标准调整。同时,对14类约3万余名特殊救济对象分别调整了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人均提高20元/月。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06年底,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对象为21.05万户、35.13万人,占城镇人口的3.06%,比上年同期减少1.61万人,减少4.38%。其中,传统救济对象0.41万人,重残无业人员2.49万人,失业、无业人员家庭成员15.63万人,从业人员家庭成员16.6万人,全年共投入保障资金7.73亿元。

 

2006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本市民政救助对象纳入社会保障后有关政策衔接的通知》等七个配套文件,对民政传统救济人员、重残无业人员以及低保家庭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2006年,市民政局继续实施就业补贴、救助渐退等政策措施,至年底,全市城镇低保家庭中累计享受“就业生活补贴”政策的人数为18.92万人次,平均每月为1.58万人。全市低保家庭中办理求职登记的人数达3.61万人,有2.78万人实现了就业。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06年,本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对象为6.15万户、13.16万人(其中重残无业人员1.2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6.23%,全年共投入低保资金1.23亿元。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民政部的会议精神,开展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全面调查。据调查,本市共有五保供养对象5131人,其中在福利院或敬老院集中供养的2565人,分散供养的2566人。

 

协保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2006年底,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协保人员为4.39万人,全年累计支出生活补助金0.95亿元。

 

2006年,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对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开展特殊援助意见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因患大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就业的协保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低保家庭中的大龄协保人员享受的就业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等,进一步缓解了大龄协保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

 

粮油帮困

2006年底,本市享受粮油帮困的对象为10.85万人,比2005年减少0.38万人,全年累计支出粮油帮困资金0.54亿元。

 

2006年,市民政局会同市粮食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帮困粮油指定供应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进一步建立帮困粮油指定供应点的选优机制和帮困粮油指定供应点的设置标准作出了规范。至年底,本市共有帮困粮油指定供应点917家。

 

医疗救助

2006年,本市共实施医疗救助6.28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680.6万元,大重病人均救助额为1736元。其中,城镇低保家庭9824人次,低收入家庭9306人次,农村低保家庭8479人次;其他家庭1057人次;民政特殊救济对象4524人次;临时救助2.96万人次。医保对象8016人次;非医保人员12171人次;合作医疗8407人次;非合作医疗72人次。

 

2006年,市民政局会同市医保局制定了《关于本市民政特殊救济对象纳入高龄无保障老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后医疗费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民政特殊救济对象纳保后的医疗救助标准,以及实施医疗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可通过临时救济等作出规范。

 

教育救助 

2006年,全市有8.63万名中小学生得到“两免一补”。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学生7.13万人、农村低保家庭学生0.9万人、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0.59万人。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和烈士家庭学生0.01万人。

 

帮困送温暖 

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对113.73万人实施了救助帮困,支出资金2.88亿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分19路下基层检查帮困送温暖工作并走访慰问困难对象。全市共走访慰问困难对象33.73万人次,其中处级以上干部参加走访5.87万人次。春节期间,采取“节日补助券”的形式,向全市低保家庭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23.6万张,每户100元。

 

经常性捐赠  

2006年,全市已有15个区建立了245个社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实现了在中心城区以及郊区中心城镇的全覆盖,达到了“方便群众,及时捐赠”的目的。全年共接收捐赠衣被90万件,其中用于本市扶贫帮困2.4万件,其余分别运往云南、四川等灾区和贫困地区。

 

医疗帮困一卡通   

2006年,市民政局会同市医保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制定了《社区医疗帮困一卡通计划方案(试行)》。《方案》按照“政府搭台、各方唱戏”的精神,依托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保计算机网络系统,向社区中无医疗保障且生活困难的患慢性疾病人员发放医疗帮困一卡通,以缓解其看病难问题。每张医疗帮困卡年可用额度为500元,所需资金由市慈善基金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市民帮困基金会负责筹集。持卡人持卡定点就医,享受有关医疗项目的免费以及优先、优惠服务。《计划》已在静安、杨浦两区先行试点,共发放医疗帮困卡4527张,并将于2007年在全市推广。

 

社区综合帮扶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在本市开展了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年内,首先在杨浦、黄浦、闸北、青浦等四区进行试点。运用“个案帮扶、项目帮扶、特定帮扶”等形式,对社区中有突出困难的市民予以资金、实物或劳务帮助。帮扶资金采取政府扶持、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资助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

 

救灾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会同市应急办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已印发至各区县实施。根据预案规定,年内完成了市、区县、街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

 

2006年5月,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要求,在本市开展了“社区减灾平安行”应急减灾系列活动,成立了宣传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制定了知识竞赛方案和印发了10万份知识竞赛试卷,同时组织了全市各区县20个队的60名选手参加竞赛。

 

对口支援  

2006年,本市分别对云南、四川、江苏、福建、重庆、湖南、浙江、广东、广西等省市发生台风、暴雨、洪涝、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的灾区,实施了救灾紧急援助,援助资金1400万元;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170万元。

 

2006年10月,根据中央七部委的统一部署,本市开展了集中捐助活动,并于10月25日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本次活动有近400万人次参加捐款捐物,其中党员干部80多万人次;募集捐款5023.94万元,募集衣被517.67万件。其中,捐款2800万元和衣被517万件已及时送往云南、四川贫困地区和灾区,帮助困难群众恢复家园和安全过冬。

 

信息化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对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进行了完善和开发。经完善和开发的系统,增加了救助标准调整月份的补发和标准自动计算功能,粮油帮困券、各类通知单以及助学券批量打印功能,以及医保定点医院、低保人员的查询功能,为逐步取消手工出证创造了有利条件。年内,还先后完成了落政人员、安徽下放户、农婚知青、医疗帮困模块以及系统逻¼校验功能的开发,并已正式投入运行,方便了基层,提高了工作效率。

 

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福利事业,是指国家和社会为老年人及其他需要帮助者建立的各种设施和服务体系。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划和具体的管理工作。

 

2006年,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海的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比较快的发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得到鼓励,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初步缓解,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福利服务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2条养老服务扶持措施出台

2006年,本市继2005年推出“18条”养老服务扶持措施后,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设和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医保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沪民福发[2006]18号)。《意见》从财力支持、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养老服务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2条扶持措施,为“十一五”期间上海养老福利事业的加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养老床位建设

2006年,本市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继续快速发展。年内,完成市府实事新增养老床位10206张。至年底,全市养老机构505家,养老床位总数达59735张,占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2.2%。其中,市、区县级机构28家,床位6322张,占总床位的10%;街道(乡镇)级机构259家,床位26176张,占总床位的44%;社会办机构218家,床位27237张, 占总床位的46%。

 

2006年,本市养老床位建设总投资为51048万元,其中市建设财力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5000万元,占9.8%;区县、街道(乡镇)政府投入8496万元,占16.6%;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等)资金投入37552万元,占73.6%。

 

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建设

2006年,本市在原有83家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完成了新建25家示范型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的任务。至年底,108家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向社区3500位老人提供日托服务,受到老人及其家属的欢迎。

 

居家养老服务

2006年,本市全面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的市政府实事任务。至年底,全市233个社区助老服务社的2.5万名居家养老服务员,共为10.5万名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其中,享受服务补贴老人5.96万名,占56.8%;自费购买服务老人4.54万名,占43.2%。政府共投入服务补贴资金9068.9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2012.8万元(市级1006.8万元,区县级1006万元);财政资金7056.1万元(市财政3502.8万元,区县财政3553.3万元)。

 

养老机构管理

2006年,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文明行业建设,针对“行检行评”中发现的建筑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对52个重点项目的整改工作。根据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闵行、松江、崇明等区县先后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并结合年度验审工作,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的整改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和指导。在推进整改工作中,相关区县都投入资金用于资助养老机构硬件设施的改造,其中黄浦区投入34万元,资助14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的整改;长宁区将6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无障°设施的改建工作列入了区建委年内施工计划;宝山区为祁连敬老院争取并落实了食堂改造资金等等。不少区县还加强了对护理人员的培训,浦东新区的培训上岗率达到87.6%。年内,还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开展了“行检行评”重点项目达标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通过开展整改工作,使养老机构在规范服务,加强管理以及提高风险规避能力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

 

标准化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完成了《上海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的制定。《标准》确定了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觉能力等四大主要参数,以及社会生活环境、重大疾病等两个背景参数,对建立公正客观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确保公共福利资源优先分配给最需要的老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6年,市民政局完成了《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初稿)》的制定。《标准》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流程、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和上岗资质等作出了规范,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信息化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启动了“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项目的开发。项目内容包括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两大业务领域。目前,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子系统已在部分区县的街镇投入试运行,实现了补贴申请的审批管理、需求评估、信息统计分析等信息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救助管理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在完善救助管理机制和内部管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确保了救助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召开了全市救助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下一步救助管理工作任务。先后会同本市十八个部门制定了《关于贯彻民政部等十九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会同本市六个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基本形成本市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和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工作的规范机制。修订完善了本市救助管理机构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推进了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民政、公安、城管“三位一体”联动救助机制建设和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20个市、区县两级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6899人次,其中包括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73人次,为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培训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结合《上海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的制定,举办了六期养老服务评估员培训班,全市400余名从事评估工作的学员参加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了上岗证书。

 

2006年,市民政局先后举办四期救助管理行业全员培训班。400余名市和区县从事救助管理的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

 

社会福利企业

社会福利企业是以集中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劳动就业为目的、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企业,是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残疾人保障法》中关于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保障他们劳动权利的重要形式。

 

2006年,本市共有社会福利企业2104家,职工总数106379人。其中,健全职工59621人;残疾职工46758人(视力残疾4734人,听力残疾6100人,肢体残疾22516人,智力残疾12448人,其他残疾960人),占职工总数43.95%。

 

区(县)所属社会福利企业2042家,职工总数103073人。其中,健全职工58140人;残疾职工44933人(视力残疾4413人,听力残疾5188人,肢体残疾22296人,智力残疾12262人,其他残疾774人),占职工总数的43.59%。

 

市民政局、市残联及市经委所属社会福利企业62家,职工总数3306人。其中,健全职工1481人;残疾职工1825人(视力残疾321人,听力残疾912人,肢体残疾220人,智力残疾186人,其他残疾186人),占职工总数的55.2%。

 

2006年,本市社会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76.71亿元,利润总额33.5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3.24%和13.84%。

 

区县所属社会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66.75亿元,利润总额33.14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3.88%和14.75%。

 

市民政局、市残联及市经委所属社会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96亿元,利润总额0.36亿元,分别比2005年下降6.23%和34.7%。

 

2006年,本市社会福利企业中全部职工累计收入总额为135248.61万元,残疾职工累计收入总额为36275.31万元。职工参加保险人数为96794人,保险累计支出总额达20173.83万元。其中,残疾职工残疾保险人数为45405人。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

2006年,根据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残联《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2号)精神,本市被列为全国七省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城市之一。9月7日,市民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市残联等部门联合召开会议作出部署,并首先在南汇区先行试点。试点内容包括放开福利企业开办主体;降低残疾职工与健全职工的比例(由原40%调整为25%);免税款全额退税改为以在岗残疾职工为退税基数,每位在岗残疾职工可为福利企业获得不超过3.5万元的限额退税等。在市和区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试点区工作稳步推进。现有福利企业处在调整经营策略之中,一些符合上岗条件且愿意上岗的残疾职工,上岗后领到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收入。结合试点区的工作,受民政部委托,市民政局完成了《关于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试点期间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暂行办法》(代拟稿)和《关于本市社会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专题报告》的起草,并报送民政部,受到好评。

 

业务受理

2006年,共受理新办社会福利企业30家;改制企业6家;变更企业22家;企业歇业备案241家。同时,还对新办社会福利企业进行了回访,为其提供各项服务和进行工作指导。

 

年检验审

2006年,市民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年检验审工作的通知》(沪民企管发[2005]12号),并从3月份起,开展了年检验审,全市参加年检的福利企业总数为2203户。经企业自查、区县检查和市级抽查,全市共注销社会福利企业6家,限期整改4家。其中,经市级抽查验收的70家社会福利企业(改制企业31家,“三车”转办企业1家,新办企业8家,其他企业30家),验收合格的为68家,列入限期整改的2家,强化了对福利企业的管理。

 

扶残帮困

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特困残疾职工的帮困送温暖活动,共走访了10个区县及市民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4家社会福利企业的31名残疾职工家庭,送上慰问金37000元。5月份,在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和“上海助残周”活动期间,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县开展了50余次活动,发放帮困金222.5万元,15169人次受益。

 

信息化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在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各项功能的基础上,完成了《上海市社会福利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参考本)的编制工作,为区县正确掌握信息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参照界面和操作步骤等发挥了较好的指导作用。至年底,信息管理系统共有2183条企业信息和102881条职工个人信息,其中残疾职工信息为45847条。

 

残疾人专用生产设备进口

2006年,市民政局批准社会福利企业进口国外残疾人专用生产设备共立项16项,计设备仪器56台(套),项目总投资22465.6万元人民币,需用汇额2516.58万美元。经报请民政部批准的免征关税项目17项(次),包括上年接转项目4个,计设备仪器39台(套),用汇1097.88万美元。全年共完成专用生产设备审批项目11项,免征关税2136.28万元人民币。年内,已有2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2006年,市民政局根据《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政部令第29号)的规定,对第一批申报资质认定的18家生产装配企业进行审查。经审查,14家企业通过资质认定,获得生产装配的许可;3家企业限期整改;1家企业因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向其发出了不予批准决定书。

 

优抚双拥工作

抚恤优待简称“优抚”。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简称“双拥”。当前,本市双拥工作的领导机构是上海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市军地双方各级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

 

2006年,本市重点优抚对象共20169人(比上年度增加389人),其中伤残人员7122人,烈士遗属4939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30人,病故军人遗属3088人,在乡复员军人428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10人。

 

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   

2006年,本市重点优抚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142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4790人。从1月1日起,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其中定期抚恤金标准最高每月为2020元,最低每月为845元;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最高每月为1476元,最低每月为597元。

 

伤残抚恤

2006年,本市伤残人员共7122人(比上年度增加18人),其中残疾军人6833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6人,伤残人民警察129人,伤残民兵民工21人,非行政编制伤残人民警察3人。从1月1日起,提高了残疾抚恤金标准,最高每月为2235元,最低每月为559元;从7月1日起,本市调整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最高每月为1117.5元,最低每月为670.5元。

 

2006年,本市办结伤残人员抚恤优待审批(审核)共283件(比上年度减少10件),其中伤残人员评定伤残等级68件;调整伤残等级48件;伤残人员破损换证和遗失补证56件;部队退役和外地迁入换证98件;伤残人员恢复伤残抚恤3件;残疾军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异地迁入10件。

 

优待管理 

2006年,本市享受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6926人(比上年度增加318人),其中进藏义务兵111人,在校大学生467人。农村义务兵1405人,其中进藏兵89人;全市城镇和农村优待金年标准为17764元(闵行、崇明农村优待金标准除外);全市发放优待金总金额为1.52亿元(比上年度略增0.02亿元)。

 

2006年,本市共有2153人次位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费用减免(比上年度减少487人次),减免总金额为85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4万元)。

 

优抚事业单位

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建筑物是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底,上海共有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14处,其中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重点保护单位4处,区县级保护单位9处,安葬烈士7483位(含无名烈士和骨灰)。

 

荣誉军人疗养院是民政部门为部分需要特殊照料的重残疾军人和孤老烈属提供长期休养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上海现有荣誉军人疗养院1家,床位50张,收治长期入院优抚对象13人。年内,共组织短期入院疗休养19批次、350人。

 

上海现有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家,床位100张,收治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57人。

 

清明祭扫和烈士褒扬活动

2006年4月5日,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了市党政军领导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上海警备区和空军上海指挥所领导、民革上海市委和市总工会负责同志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圈,向无名烈士墓敬献了鲜花。本市14处烈士陵园全年共接待200多万人次祭扫观瞻,烈士陵园已成为了解革命传统、增强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教育基地。各烈士陵园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拓展教育手段,精心打造各类精神文化产品。年内,宝山区投资1000多万元,建成了“上海解放战役纪念馆”;浦东新区投资了3000多万元,建成了“上海战役浦东纪念馆”;龙华烈士陵园与中福会儿童艺术剧院联合创作了情景剧《先驱》,巡演40场,广受好评。

 

优抚政策

2006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以下政策:会同市财政局修订了《上海市伤残人员配置辅助器械的规定》(沪民优[2006]15号);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做好本市优抚安置对象纳入社会保障后政策衔接的通知》(沪民优[2006]22号);会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关于调整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沪民优[2006]20号)等。同时,本市还从8月1日起,对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抚恤金标准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进行差额补助;在职烈士遗属定期抚慰金标准由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并由民政部门发放。

 

《优抚工作实用手册》

2006年,市民政局组织编撰印发了《优抚工作实用手册》。《手册》共分市级、区(县)级、街道(乡镇)级优抚工作主要业务事项和优抚对象及其权益四个章节,为推进优抚工作的规范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信息化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启动了“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升级改造工作。经升级改造后的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包括对象类别、数据指标、管理业务和流程、抚恤优待情况汇总表等,进一步推进了本市优抚工作信息化进程。年内,完成了“全国优抚安置管理信息系统”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数据更新工作,并完成了本市“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企业残疾军人”普查数据的采集、汇总及上报工作。

 

双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2006年11月17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刘云耕、冯国勤,上海警备区副政委张龙少将等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70余人出席。会议总结了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以来的工作,对今后一个时期双拥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了部署,决定从即日起本市全面启动新一轮双拥模范(先进)评选命名表彰活动。根据会议要求,市双拥办于12月12日组织召开了双拥模范(先进)考评工作会议,就考评的内容、程序以及考评方案作出部署。

 

全国双拥办考察本市双拥工作

2006年4月26日至27日,全国双拥办副主任、总政群工办副主任李辉等一行5人抵沪考察上海双拥工作。考察组在沪期间,听取了军地各级对《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并通过召开军地座谈会、汇报会和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上海双拥工作的情况。考察组对上海双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较高的评价。

 

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专题调研

2006年,市双拥办会同市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和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就进一步化解驻沪部队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困难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小组在试点基础上,就调研内容和部门分工形成一致意见,于4月13日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期间,市委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了试点和调研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副市长周太彤还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具体的政策措施。经过军地双方共同努力,形成《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初稿)。《意见》将作进一步修改后,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座谈会

2006年10月20日,市双拥办会同市拥军优属基金会召开“上海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座谈会”。会议由市委常委、上海警备区政委戴长友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出席并讲话。本市部分老红军、市有关委办局负责人、部队英模代表和市劳动模范代表60余人出席。市拥军优属基金会向参加长征的老红军和在1937年7月7日前参加革命并牺牲的持证烈士遗属发放了慰问金和纪念品。

 

驻沪部队师团职干部看上海活动

2006年11月17日,市双拥办组织了首次“驻沪部队师团职干部看上海”活动,驻沪三军、武警部队的30余位师团职干部兴致勃勃地前往奉贤区,参观考察本市新郊区新农村建设试点单位和海湾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情况,受到了部队同志的欢迎。

 

走访慰问

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率上海人民春节拥军慰问团,分六路走访慰问驻沪部队、武警部队的基层单位。市政府还在上海警备区举行仪式,向驻沪部队、武警部队伤病员和驻海岛部队指战员赠送慰问品。

 

2006年1月12日,驻沪部队领导慰问了荣誉军人疗养院的在院残疾军人和孤老烈士遗属,送去了液晶电视机和每人1000元慰问金及慰问品。7月26日,驻沪部队领导前往上海市复退军人精神病院,慰问住院治疗的复退军人,向每一位复退军人病员赠送了两套夏季服装,还向医院赠送了大屏幕等离子电视机。

 

2006年7月31日,市政府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了“上海市庆祝建军79周年电影招待会”。军地领导和驻沪三军、武警部队官兵以及社会各界近千人出席。招待会放映了国产影片《零公里》。

 

2006年9月29日,受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韩正委托,市委副书记刘云耕率领本市有关委办局的负责人前往远离吴淞口40海里的佘山岛,走访慰问驻岛部队官兵并察看了竣工不久的综合楼和正在进行改建的拥军楼工程,还向驻岛部队官兵赠送了各类慰问品,为驻岛部队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受到东海舰队副司令员杜希平少将、海军上海保障基地司令员王德定少将及舰队所属各部队官兵的热烈欢迎。

 

宣传教育活动

2006年,市双拥办先后于5月1日和10月1日组织双拥艺术团分别在浦东新区、长宁区、宝山区、松江区、黄浦区、徐汇区和奉贤区等人流密集的商业广场,为上海人民送上节日的祝福和精彩的文艺节目。观看演出的市民达1万余人,扩大了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

 

2006年,市双拥办根据全国双拥办《关于组织开展双拥文艺创作评比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本市军地各单位中进行了部署。经专家评审、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市向全国双拥办推荐了“大喜的日子”、“南京路上橄榄绿”等11个节目参加全国的评比活动。

 

2006年9月22日,在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援建军营图书馆,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总结表彰会上,本市徐汇区图书馆、闵行区双拥办被评为先进单位,松江区图书馆支部书记陆蕴敏被评为先进个人。

 

地方支持部队建设

12月1日,市双拥办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市城市交通局和驻沪部队六大单位政治部对本市各区县军车在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社会测评,测评结果显示,本市各区县普遍把落实军车在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政策作为支持部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这项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良好。

 

双退安置工作

双退安置工作是政府对退出现役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简称军休干部)、复员干部(仅限接收)、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并在工作、生活、居住等方面做出妥善安排的管理工作。

 

退伍安置

2006年,本市圆满完成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至8月底,共接收安置4318人,安置率100%。其中,城镇退役士兵3335人,农村退役士兵983人。在已安置的3335名城镇退役士兵中,选择自谋职业的2257人,占应安置总数的67.7%。年内,共接收复员干部19名。

 

2006年,市民政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本市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推进安置工作市场化改革,并在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方面取得较大成效。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规范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办法,扩大了培训项目范围,并为每位退役士兵办理了含有2000元培训资金的培训账户卡,全市共有2204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会同市教委将部分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高校招收退役士兵的院校范围由2005年的3所扩大到6所,44人被试点高校录取。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工作程序,在826名已安排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中,有730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了单位,比例为88.4%;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比2005年增长12.3%,得到了民政部和市领导的肯定。

 

军休干部安置

2006年,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与部队的协调配合,明确了交接双方责任,规范了交接工作程序。截至10月31日,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718名,其中师职退休干部占61%;接收第四批无军籍退休职工22名。同时,根据民政部、总政治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时完成了本年度698名军休干部进沪安置的审定工作。

 

市人大内司委检查安置优待法规落实情况

2006年,市人大内司委就本市民政部门贯彻实施《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期听取了浦东新区退役士兵安置优待情况的汇报,还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选择自谋职业、考入高校、家乡务农等退役士兵的工作、学习情况介绍;实地察看了浦东新区退役士兵职业介绍机构等。在此基础上,于9月18日向执法检查组作了题为《关于本市贯彻实施安置优待法规的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对本市民政部门贯彻实施法规、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市场化改革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

2006年12月15日,市民政局召开了上海市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和部署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浦东新区、嘉定区、松江区等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走访慰问和帮困工作

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普遍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并对179位生活困难的军休干部和特等、一等伤残军休干部进行了重点慰问,发放帮困抚慰金12.7万元。

 

建军79周年期间,市民政局和区(县)政府领导走访慰问了部分军休干部;向全市军休干部发放慰问金共计90万元。

 

2006年国庆节期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市委常委、上海警备区政委戴长友,副市长唐登杰等领导在市民政局局长徐麟、副局长叶兴华的陪同下来到长宁干休所,参观了军休干部荣誉室,慰问了原南京路上好八连指导员王经文等军休干部代表。

 

军休干部大型活动

2006年春节期间,市双退办会同市军休干部活动中心举办了“2006年上海市军休干部春节联欢会”,1300余名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代表参加了活动。

 

10月21日,市双退办会同市军休活动中心与东方电视台文艺频道共同策划了《迎重阳庆金婚——上海军休干部金色连理枝》专题节目,全市65对军休干部金婚夫妇参加了活动。

 

军休干部捐资助学

2006年,本市军休干部组成访问团,对安徽金寨县“上海军休干部希望小学”进行了回访,并捐赠人民币5万元。

 

征文获奖

2006年,本市在民政部举办的“我的军休生活”征文暨“纪念建党8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征文一、二、三等奖各一个,6名军休干部获知识竞赛优胜奖;市民政局获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贯彻全国军休安置工作会议精神

2006年,市民政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2号文件和全国军休安置工作会议精神,为当年接收安置的466名师职退休干部办理了比照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的医疗就诊证的审批、办证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缴付师职退休干部医疗财政补助费的通知》,全市19个区县和1个市级服务管理机构共缴付医疗补助费1080万元。

 

军休干部住房情况调查统计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的工作要求,向本市19个区县的27个军休服务管理机构部署了军休干部住房情况调查统计工作。调查统计工作从3月31日开始,至4月29日结束。本市5批以前列调查统计的对象为4067人。在调查统计中,为1638名已按成本价购房的军休干部计算了补差面积;为1至4批未购房的1414名军休干部测算了住房补贴需求。本次调查统计工作为下一步住房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军休干部生活待遇调整

2006年,市民政局根据政干字[2006]458号文件精神,为3785名军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从7月起执行。本年度增加离退休费总额为3944余万元。

 

《军休天地》杂志工作

2006年,以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为阅读对象的《军休天地》杂志不断创新和发展,政治性、思想性、趣味性、知识性愈发浓厚,成为指导全市军休工作的一个有力的思想阵地。杂志年内顺利出刊6期。《军休天地》杂志曾于2005年发起“军功章的故事”征文,共收集征文70篇并选编成书。

 

业务培训

2006年,市民政局举办了两期业务培训,70余位区县双退办干部和服务管理机构负责人等先后参加了军休干部住房情况调查统计、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辅导。

 

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政府通过协调、统筹、规划、督促、宣传等形式,发展老龄事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全市老龄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2006年,上海老龄工作在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市、区县老龄办的共同努力下,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在健全组织,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

2006年3月29日,市老龄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市老龄委主任刘云耕,副市长、市老龄委副主任周太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第十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本市“十一五”期间及当前的老龄工作。

 

2006年10月29日,市老龄委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要求,当前老龄工作要紧紧围绕老年人生活中遇到的经济供给、医疗保障、生活照料等实际问题,在扩大养老保障覆盖面、发挥社区资源的作用、完善老年护理网络、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进行政策聚焦和重点突破,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慰问百岁老人

2006年10月30日是本市第19个敬老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本市各级领导干部纷纷走访看望全市771位百岁老人,为寿星家贴上了充满喜气的“百岁长寿之家”门联并送上慰问品。韩正、刘云耕、杜家毫、周太彤等市领导来到浦东新区塘桥街道胡阿妹家,向老人送上鲜花和长寿蛋糕,向她表示亲切慰问。

 

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工作  

2006年,市老龄办在深化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工作中取得新进展,有效地降低了意外事件对老年人的后续性损害。先后确定了“五+X”的关爱服务内容和落实了结对关爱的八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结对关爱工作的基本形式和做法。据统计,全年通过开展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及时发现并有效地防止独居老人意外事件约300件。

 

老年活动室建设工作

2006年,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制定了《关于继续创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的通知》(沪民老发[2006]15号),对年内本市创建300家老年活动室的任务作出了部署。至年底,各区县新建和改建了老年活动室400家,超额完成了市政府实事项目。目前,全市共有标准化老年活动室3100家。

 

区县老龄工作评估标准出台

2006年2月,市老龄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区县老龄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稿)。《标准》从加强领导、为老服务、权益维护、老年文体教、基础工作等六大类、38项对区县老龄工作进行评估,以进一步推动区县老龄工作。年内,市老龄办组织各区县开展了自查并对区县老龄工作进行了评估。

 

法律服务维权工作

2006年,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老年人信访1986人次,其中来访803人次,来电1015人次,来信168封,调处率98%。

 

“银发无忧”工程

2006年,市老龄办继续推广为老年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新华人寿保险爱心项目——“银发无忧”工程。该工程仍以本市5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为对象,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将保障范围由室外延伸到室内并增加了骨折津贴附加险。至年底,本市老年人参保人数达到25万人次,比上年增加了31.57%。

 

第四届老年文化艺术节

2006年5月至11月,本市举办了“上海市第四届老年文化艺术节”。艺术节活动分为广泛发动、集中比赛和精品展示三个阶段,活动内容包括中老年健身操、舞蹈、服饰大赛、戏曲OK大赛等十大系列活动。在历时6个月的艺术节期间,有30万人次参加活动,其中5万人次参加了各项比赛。艺术节共评出优秀组织单位19个,优秀文艺团队20个,优秀艺术指导20名,文艺积极分子60名。

 

纪念《老年法》颁布十周年宣传咨询活动

2006年,市老龄办为纪念《老年法》实施十周年,进一步倡导尊老敬老社会氛围,于9月30日上午在徐家汇港汇广场举行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本市老龄、律师协会、法院、公安、房屋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50余位志愿者,为广大老年人免费提供宣传资料、接受咨询和开设为老服务项目。活动期间,共接待老年人咨询、投诉320余人;接受医疗保健咨询300多人。为配合本次活动,本市司法热线“12348”全天设置老年维权专题咨询服务,共接听电话咨询73人次,为9位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了上门服务预约登记,受到老年人的欢迎。

 

第四期“银龄行动”

2006年5月至9月,第四期“银龄行动”如期实施,30位老年志愿者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博尔塔À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志愿服务,取得较好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医疗卫生专业的24位老年志愿者共门诊查房3772次,会诊病人10569人,抢救危重病人289人,诊断疑难病例1063人,带培助手148人,举办学术讲座372期、培训7980人。教育督导专业的老年志愿者深入18所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教育督导辅导20多次、计420人;举办主题讲座5次、培训300余人。青少年科技辅导的志愿者深入城乡30多所中小学校临场指导,举办7期科技辅导员培训讲座,培训240人;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27次,培训29400人;培训教师5次、计600人。城建规划专业的2位老年志愿者参与村镇城市规划9个,抗震安居小区户型设计10个,城市小区详细规划25个,城市建筑立面效果审核18个,提出18条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体育专业的老年志愿者为30名运动员辅导98次,2次带队15人参加比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畜牧专业的老年志愿者15次深入农牧场了解情况,举办培训、知识讲座5期,培训126人,提出合理化建议24条,撰写科普小册子、讲稿等20多万字。

 

冬季为老助浴

2006年1月至3月,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沐浴行业协会开展了“冬季为老助浴”活动。活动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服务对象是老年人这个特点出发,一切以安全和老年人满意为前提。本市290余家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浴室积极参加为老助浴活动。据统计,本次活动共有18万人次的老年人得到了助浴服务,受到了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欢迎。

 

命名表彰 

2006年,本市开展了老龄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本市和全国的命名表彰。徐汇区老龄办等5家单位获得“上海市独居老人关爱工作优秀组织奖”;黄浦区外滩街道等30个街道(镇)获得“上海市独居老人关爱工作先进集体”。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等35家单位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称号;黄浦区小东门街道金坛路居委会等20个居村委被全国老龄办命名为“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称号。本市盛小耕同志在全国老龄办、中宣部、教育部、广电总局、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的第二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中,获“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荣誉称号;单林娣等56名同志获“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杨浦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优秀组织者”荣誉称号。

 

福利彩票和慈善事业

发行福利彩票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

 

福利彩票

2006年,全市共有“上海风采”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2100个,比2005年增加100家;“上海风采”福利彩票专卖店150家;基诺投注站505个,比2005年增加345个;“中福在线”销售厅12个,比2005年增加11个。中国福利彩票网点即开票600家,比2005年增加500个。

 

2006年,“上海风采”福利彩票电话投注系统完成了系统升级和扩容,新增“3D”和值包号功能、新增“30选7”玩法,完成三个彩票投注代理系统的建设。至年底,电话投注总销量为4148106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7%。

 

2006年,全市“上海风采”福利彩票的品种有:电脑型福利彩票游戏,包括“幸运35”(35选7)、“东方大乐透”、“3D”、“天天彩”(选4)、“时时乐”(每半小时开一次奖,全天共开23次奖)、基诺、“中福在线”即开票;即开型福利彩票游戏,包括“上海风采”狗年套票、主题小套票、网点即开票。

 

福利彩票销售与社会福利基金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