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世博会举办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社会建设大会精神的第一年。2010年上海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个确保”的工作要求,按照现代民政“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快推动上海现代民政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2010年上海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强化一个观点。群众观点须臾不能忘记,要深化“以人为本、民政为民”的内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住三个契机。即抓住办博的契机提升民政,抓住加快社会建设的契机深化民政,抓住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契机拓展民政。实现四个提升。提升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民生政策储备;提升服务管理能力,既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又要在服务中实现管理;提升改革创新能力,不断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民政工作的新发展;提升自身软实力,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推进上海现代民政科学发展。
一、在迎世博、办世博和服务世博中提升民政
(一)在参与世博中提升社区动员能力。实施世博社区计划。积极推进世博进社区,发动居(村)委会传递世博理念,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社区守望相助的氛围,促进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形成。发动社区开展与老年人、优抚对象、困难人群、农民工“手拉手”看世博活动,从而和谐人际关系;动员社区志愿者在维稳、安保等方面积极服务世博会,使社区居民“参与世博、融入世博、共享世博”。形成一批富有特色的“居委会自治家园”示范点,在世博期间向参观者开放,展示中国基层社区丰富多彩的居民自治生活。协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世博、服务世博。加快世博社会创新项目的建设,为政府、企业、社会在公共领域的三方互动提供平台。
(二)在做好世博双拥中提升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各级双拥工作机构、驻地政府和社区组织的服务保障作用,在工作、学习、生活、医疗等方面为世博安保部队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军民共建的纽带作用,促进军民团结,提升双拥共建水平,服务世博大局,共筑和谐平安。
(三)在完成世博城市管理任务中提升民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民政、公安、城管“三合一”联动集中救助,成立救助管理社工外展服务队和志愿者队伍,开展逢“六”集中救助,全力做好世博会救助管理工作。巩固彩票销售亭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世博会期间的自然灾害灾情会商、评估工作,做好年度灾情趋势分析以及灾情核报工作,落实防灾、救灾工作预案。
(四)在做好世博服务窗口建设中提升民政为民形象。推进民政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以深化民政职业文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品牌建设为抓手,确保连续第四届“上海市文明行业”创建目标的实现。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深化婚姻收养登记窗口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工作,开展离婚劝和等服务。加强殡葬服务管理。继续开展“蓝带行动”,研究制定火化、接运、冷藏“三项基本服务”减免政策,更大幅度地提高海葬补贴标准,做好帮困济丧和“低消费殡仪全套服务”工作,大力推进针对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人员等群体千元入葬的“二万五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殡葬基本服务水平;加大殡葬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殡葬设施现代化水平,促进葬式改革,节约土地资源,加强对公益性公墓园和公益性埋葬地的管理,满足多层次殡葬服务需求。
二、在加快社会建设、服务经济转型中深化民政
(一)深化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落实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增加社会组织代表在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中代表的比例,将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纳入文明单位和劳模的评选范围。探索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引导,吸引基金会等社会多元资金,为创业和发展期的民间公益性组织在场地设备、能力建设、注册协助和小额补贴等方面提供支持。推进行业协会发展改革工作。探索行业协会直接登记制度,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性行业协会,努力吸引全国性行业协会落户上海。继续开展企业协会的政社分开工作,实现企业协会与党政机关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的“四分开”。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分类制定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完善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评估体系。巩固和深化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强化网络平台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和自身建设。认真做好登记审批和年度检查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
(二)深化社区在社会建设中的基层基础功能。积极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健全完善社区协同参与机制,提高社区共治能力。开展大型居住社区生活服务、为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落地难等问题的调研。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今年有3-5个区要实现“全年无休、全区通办”,50个街镇实现一口受理,75个街镇实现一头管理。完善社区生活服务体系建设,以“一批组织、一条热线、一个网站”为核心,做实做强社区生活服务功能。全面推广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培育一批专业化、属地化、常态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居委会减负试点街镇由23个扩展到50个,理顺基层组织关系,引导居委会用自治方法协调处理社区各类矛盾和事务。探索建立居委会能力建设的网络支持系统,开发居委会网站群,实现与业主论坛有效互动,研究开发相关延伸项目。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力争“难点村”治理达到30%。稳妥做好行政区划工作。在浦东新区探索减少行政层级和改革城区内部行政区划体制的新路子,积极探索适应特大型城市特点、体现扁平化特征的新型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巩固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实行政区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制度;研究大型居住区行政建制设置的新思路,探索镇管社区模式。
(三)深化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培育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促进社会工作多领域发展。制定专业社工机构的设置标准,推进建立社工师事务所、社工督导中心(站)等一批贴近社会、贴近社区、贴近民生服务的专业社工机构;探索在教育、卫生、信访、特殊对象等方面开展社会工作,继续开展突发事件的社工介入工作。构筑社会工作人才高地。研究制定本市社工队伍建设的“十二五”规划和引进社工人才的具体方案,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专业领军人才,逐步形成一线服务、临床治疗、督导评估、机构管理、行政监管和政策研究等社工职业序列。健全社工管理体制。协调成立市社工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和推动各部门、各区县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的指导,进一步强化其行业指导和职业服务功能。
三、在完成“十一五”、规划“十二五”中拓展民政
做好“十一五”规划的收尾和总结评估工作,聚焦现代民政,开展关于社会福利体系、市级公办福利机构功能定位、民政事业投资项目和投资机制等问题研究,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探求新思路,谋划新发展。
(一)拓展救助帮困和城市救灾减灾的覆盖面。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探索试点“支出型贫困”救助工作,建立信息平台,形成贫困群体的发现、预警和监控机制,加强社区综合帮扶工作。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水平;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推进医疗救助金结算从事后向即时结算转变;配合完成2500户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健全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在现有的电子比对专线基础上,尽快完成与公安、房管等部门的专线建设,进一步拓宽财产信息核查渠道,着手研究农民经济状况的核对模式;加快区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设;继续做好廉租房核对工作,启动经济适用房试点核对工作,在城镇低保和教育救助对象中开展经济状况电子核对的试点工作。加大慈善事业发展力度。倡导“人人可慈善”理念,创新劝募方式,探索“联合捐”、“愉快捐”,着力培育慈善公益组织的公信力,提升慈善筹款能力和品牌效应。加快发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开展慈善物资的接受、整理和变现工作,探索构建上海慈善物流网络。构建城市科技备灾体系。进一步开发应急卫星通讯保障、数据备份、远程教育、救灾产品等新技术、新手段,提高救灾工作的技术含量和专业水平;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和风险评估工作,创建一批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城市减灾救灾提供队伍保障。
(二)拓展社会福利工作领域。探索试点多模式养老。推广包括全日制机构养老、候鸟式养老、日间照料等模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养老需求。探索以护理保险为核心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研究。研究制定包括社会保险资金在内的社会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事业的鼓励政策,出台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成长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养老设施的土地储备机制,保障养老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在院孤残儿童和社会孤儿的抚养标准,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功能,推进孤残儿童回归社会工作。进一步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创新福利企业管理体制,探索残疾人集中就业新模式;修改和发布“上海市示范福利企业基地”标准;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建立本市福利企业风险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本市康复辅助器具假肢、矫形器操作工职业技能培训,建设好职业技能鉴定点。继续推进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为25万名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设5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新建2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试点工作。继续以农村为重点,建设30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推进老年人紧急呼叫装置的安装工作。进一步深化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在继续开展沪疆“银龄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本地“银龄行动”。开展市老龄委委员单位评估工作。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实施社区老年人健康干预,推进老年教育和老年文体活动。
(三)拓展新时期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内涵。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积极开展优抚社工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拥军体系,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拥军优属活动,创新双拥模式,完善“双拥模范城(县)”评比表彰措施。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参与劳动力市场就业竞争的能力,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圆满完成军休安置年度交接任务,落实军休干部住房改革政策;进一步加强军休服务机构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四、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软实力中完善民政
(一)完善民政法制建设。完成行业协会、慈善募捐、养老机构等地方性法规和优待抚恤等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第四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以完成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明晰民政行政执法的权责、程序,提高透明度;探索上海民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区县民政部门行政执法的指导和培训。
(二)完善民政类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出台《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等地方性标准的实施细则。做好《殡葬代理服务规范》、《婚介机构服务规范》、《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养老机构色别标识管理》等标准文本的起草和送审工作,争取年内出台。
(三)完善民政信息化工作。完成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电子档案、数字签名与电子签章、电子监察与绩效考核等业务子系统,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统计分析、业务辅助决策功能;完成民政GIS元数据库、民政GIS业务融合等子系统建设;完成民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金财工程互联互通。继续推进综合帮扶、市局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等系统的业务应用。
(四)完善民政资金使用与管理。加强预算管理,深化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多元拓展民政资金渠道,探索发行特种养老彩票,全年福利彩票发行确保26亿元,力争30亿元。积极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资金的信息公开,提高民政资金投入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继续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提高政府和社会资金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比重,不断扩大社区居民受益面。
(五)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和公务员基层选拔和培养锻炼工作,提高民政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评议,启动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