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民婚发〔2012〕1号 索取号:AA9111003-2012-001
各区(县)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士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21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