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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 |
问:普陀区张先生购房在办理按揭手续时,银行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办? 答:根据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凡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均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由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做出书面声明即可。因此,现在没有单位可以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单身证明》)。 为解决当事人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活动中所需婚姻状况证明的问题,根据民政部"民办函〔2004〕32号"文件精神,当事人可携带户口户口簿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按规定,该证明中会注明"不排除在本辖区以外的其他地方办理登记的可能性"的内容。 |
| 【婚姻登记】 |
问:普陀区李女士十年前离婚,最近搬家时离婚证遗失,问离婚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离婚证遗失或损坏需补办的,当事人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证明(到其婚姻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和本人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到原离婚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 |
| 【婚姻登记】 |
问:老王最近退休办手续时发现30年前结婚证遗失了怎么补办? 答:结婚证遗失或损坏需补办的,当事人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证明(到其婚姻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和2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如双方当事人需同时补办的须带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彩照。 |
| 【婚姻登记】 |
问:赵小姐问上海市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材料? 答:上海市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需分别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一)上海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有《社会保障卡》的也同时带上);本人的《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 (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 (二)华侨、外国人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