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2006--2008年在上海民政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新一轮上海民政改革发展的实践,日前市民政局向市局所属单位作出部署,开展三年一次的评选局先进工作(生产)者和先进集体活动。此次评选的范围是2006年以来局属各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干部、职工以及科室、车间、班组等集体。先进名额总数根据局职工和班组现有数确定(个人6‰,单位5%),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授予“上海市民政局先进工作(生产)者”和“上海市民政局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了加强对评选先进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评选领导小组,由周静波副巡视员任组长,并在局工会设立办公室。市局要求各所属单位把评选活动作为发现、培育、宣传先进的过程,并为评选下届市民政局市劳模工作打好基础,评出具有时代特征、民政特色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通过评选表彰活动,积极营造尊重先进、爱护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气氛,激励全局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为民政改革发展作出新贡献。 |